第361章 初来乍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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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马车在官道上走了一整天。

  傍晚时分,远处的天际线终于出现了连绵的屋脊和巍峨的城楼。林轩掀开帘子,望着那座越来越近的城池,心里涌起一股说不清的滋味。

  京城。

  马车渐渐靠近城门。林轩探出头,打量着这座古代的帝都。

  城墙比他想象的要高,青灰色的砖石层层叠叠,像是从地里长出来的。城楼巍峨,飞檐翘角,在夕阳下镀着一层金边。城门洞里人来人往,有挑担的货郎,有骑马的商人,有坐着轿子的官眷,还有牵着孩子的妇人。

  没有故宫,没有天安门,没有长安街。可那种“这里是中心”的感觉,和现代的北京一模一样。

  林轩看了好一会儿,放下帘子。

  “殿下,”他问,“京城有多少人口?”

  李弘烨想了想:“加上城郊,大概百万有余。”

  林轩点点头。

  百万人口的古代城市,放在现代不算什么,可放在这个时代,已经是庞然大物了。他想起现代的北京,两千万人挤在那座城市里,地铁里人贴人,马路上车挨车。那时候他嫌北京太挤,太吵,太忙。

  现在想想,北京挺好的。

  有暖气,有外卖,有24小时便利店,有苏半夏永远学不会的现代医学。

  可那里没有苏半夏。

  林轩收回思绪,不再想了。

  马车穿过城门,驶入京城。

  街道比霖安城宽了不止一倍,两边的店铺鳞次栉比,招牌一个挨一个,看得人眼花缭乱。卖绸缎的,卖首饰的,卖字画的,卖古董的,还有酒楼、茶馆、当铺、钱庄……

  街上行人如织,车马如流。有穿着华丽绸衫的富商,有穿着朴素短褐的百姓,有骑着高头大马的武官,有坐着轿子的文臣。偶尔还能看见几个金发碧眼的胡商,牵着一队骆驼,慢悠悠地走过长街。

  林轩看着这一切,忽然觉得有些不真实。

  马车在一条安静的巷子口停下。

  李弘烨道:“林先生,今日赶了一天的路,先在此处歇息。我已经让人安排好了住处。”

  林轩点点头:“多谢殿下。”

  李弘烨微微一笑:“先生不必客气。我还要先回去向父皇复命,改日再来接你。”

  他顿了顿,又补充道:“此处离皇宫不远,往来方便。先生若有需要,只管吩咐店家。”

  林轩拱手:“殿下费心了。”

  李弘烨摆摆手,转身上了另一辆马车,带着侍卫离去。

  林轩站在巷子口,看着那辆马车消失在街角,然后转身,走进客栈。

  客栈不大,却很干净。门口挂着“悦来客栈”的招牌,字迹端正,漆色如新。店里的小二迎上来,笑容满面:“客官里面请!三皇子殿下已经吩咐过了,上房准备好了,热水饭菜都备着呢!”

  林轩点点头,跟着小二上了楼。

  房间在二楼最里面,推开窗,能看见外面的街景。街上的人比白天少了一些,却还是很热闹。远处的酒楼里灯火通明,隐隐约约传来丝竹之声。

  林轩在窗边坐下,耿忠站在门口,四下打量了一圈,确认安全,才走进来。

  “姑爷,这地方不错。”

  林轩看着他,忍不住笑了。

  “耿大哥,”他说,“你我早已结拜,以后莫要喊我姑爷了。你我兄弟相称即可。”

  耿忠愣了一下,挠挠头,然后抱拳道:“好的,姑爷。”

  林轩:“……”

  他无奈地看着耿忠。

  耿忠一脸无辜。

  林轩叹了口气:“算了,你高兴就好。”

  耿忠咧嘴一笑,在他对面坐下。

  小二端着饭菜上来,四菜一汤,荤素搭配,看着就让人有食欲。林轩夹了一筷子,味道不错,比道观里的‘野生’乌鱼汤差了点。

  两人吃着饭,楼下忽然传来一阵喧哗。

  林轩侧耳听了听,像是一群读书人在争论什么。他端着茶杯走到楼梯口,往下看了一眼。

  大堂里坐着七八个年轻人,有的穿着长衫,有的穿着直裰,一看就是读书人的打扮。他们围坐在一张大桌旁,桌上摆着茶壶茶杯,还有几碟瓜子点心。

  一个穿青衫的年轻人站起来,声音清朗:“诸位,我近日读到一首词,实在惊艳。不知诸位可曾听过?”

  众人纷纷摇头。

  青衫年轻人清了清嗓子,朗声吟道:

  “明月几时有,把酒问青天。不知天上宫阙,今夕是何年。我欲乘风归去,又恐琼楼玉宇,高处不胜寒。起舞弄清影,何似在人间。”

  大堂里安静了一瞬。

  一个穿蓝衫的年轻人放下茶杯,惊叹道:“好词!这是谁写的?”

  青衫年轻人摇摇头:“不知道。我也是从朋友那里抄来的,听说是从霖安那边传来的。”

  “霖安?”另一个人插嘴道,“我听说霖安那边还谱了曲,如今京城各大烟花之地都在唱这首曲子呢。”

  “哦?此事当真?”

  “自然当真。我前几日去听了一次,那曲子婉转悠扬,配上这首词,简直是天作之合。只可惜,词作者和曲作者都不知道是谁。”

  众人纷纷议论起来。

  “能写出如此好词,必是当世大儒!”

  “说不定是致仕的老大人,闲来无事写的。”

  “也可能是哪个隐士高人,不愿留名。”

  “不管是谁,能写出这样的词,必是有大才之人!”

  林轩站在楼梯口,嘴角微微上扬。

  耿忠走到他身边,也往下看了一眼,低声道:“姑爷,他们是不是在讨论你啊?霖安城谁人不知姑爷写了几首十分好听的歌曲?”

  林轩摆摆手:“初来乍到,低调些为好。”

  耿忠点点头:“好的,姑爷。”

  林轩看了他一眼,耿忠一脸认真。

  算了。

  两人回到房间继续吃饭。楼下的讨论还在继续,已经从“明月几时有”聊到了音律格律,又从音律格律聊到了当世文风。

  林轩听着那些年轻人的争论,忽然想起自己在现代的时候,也是这样和朋友争论。争论哪首歌好听,哪部电影好看,哪个餐厅好吃。

  那时候觉得这些都是小事,不值一提。现在想想,那些不值一提的小事,才是最珍贵的。

  楼下又换了一个话题。

  一个穿灰衫的年轻人忽然道:“诸位可曾听说过阿拉伯数字?”

  众人面面相觑。

  灰衫年轻人从袖中掏出一张纸,摊在桌上:“你们看,这是我从一个商人那里抄来的。他说这是一种新的数字写法,是从海外传来的。”

  众人凑过去看。

  “这……这是数字?怎么看着像鬼画符?”

  “不是鬼画符!你看,这一竖是‘1’,这像钩子的是‘2’,这像耳朵的是‘3’……”

  “这能比咱们的汉字好用?”

  “好用多了!记账的时候,写‘壹佰贰拾叁’要多少笔?换成这个,写‘123’就行,又快又省纸!”

  “当真?”

  “自然当真。听说发明这套数字的人,也是从霖安那边来的。”

  林轩端着茶杯的手顿了顿。

  耿忠在旁边偷笑。

  林轩看了他一眼,耿忠立刻收起笑容,低头吃饭。

  楼下的讨论越来越热烈。

  “这数字若是推广开来,对商贾来说可是天大的好事!”

  “何止商贾?工部、户部记账也能用得上!”

  “也不知道是哪位高人,能想出这么简便的法子。”

  “听说那人还写了算学方面的书,用的就是这套数字。”

  “当真?那书在哪儿能买到?”

  “市面上还没见到,听说还在整理。不过霖安那边已经有人学了,算起账来快得惊人。”

  林轩放下茶杯,嘴角微微弯起。

  耿忠忍不住低声道:“姑爷,他们又在说你了。”

  林轩摇摇头:“不是我。是文渊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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